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评“2020-2021年度”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
中安在线池州频道
新闻中心
近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通报表彰全国消协组织2020-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评“2020-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”。今年以来,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“放心消费在池州”创建行动为牵引,关注民生、聚焦维权,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,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坚持教育先行,提升消费理念。围绕“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”年主题,利用“3.15”宣传月、食品安全宣传周、消费教育“五进”等载体,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,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,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、提升维权能力。全市开展现场消费教育引导活动110场次,发布消费警示60余条,建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1个。
注重体系建设,强化消费维权。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,推动建立经营者自我和解、行政调解、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闭环,及时受理化解各类消费纠纷。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,打通消费维权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截至目前,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694个,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0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,接待来访和咨询2243人次。
突出创建引领,优化消费环境。围绕“安全、质量、价格、服务、维权”五个放心目标,在实物消费、服务、食品、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“放心消费”创建活动。实施放心消费智慧化监管,开发诚信二维码及放心消费导航系统,将放心消费参创及示范企业纳入信用监管体系,实现经营主体公开承诺、诚信经营、社会评价、消费投诉等数字化应用。截至目前,累计创建省级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5家、市级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132家、县级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”635家,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个。在九华山风景区试点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并在全市推广,共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81家。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,覆盖全市85%以上行政村(居)。
加强社会监督,凝聚共治合力。聚焦餐饮、交通出行、家居建材、民宿等民生领域,开展“反对浪费,树立节约餐饮新风尚”消费调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创建、民宿服务等消费体察活动10余次。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、区域消费维权协作联动、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机制,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152人,推荐3件商品入选“安徽特色伴手礼”、1件商品入选“长三角特色伴手礼”,牵头制定《民宿服务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南》团体标准。